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苍溪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第二批浙水乡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苍溪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第二批浙水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苍溪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苍农函〔2024〕146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溪县浙水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总投资为2275万元,其中国债资金2100万元,县级配套175万元(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苍溪县浙水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苍溪县农业农村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苍农函〔2024〕146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苍溪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第二批浙水乡项目。
2.1.2建设地点:浙水乡寨坪村(原寨子村)。
2.1.3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地块调型87.76亩,渠道2336米,生产路1559米,田间机耕道390米。
2.1.4资金来源:总投资为2275万元,其中国债资金2100万元,县级配套175万元。
2.1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1.6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招标标段名称:苍溪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第二批浙水乡项目施工标段
2.2.2招标范围与内容:本项目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所示全部施工内容。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允许R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2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9 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0 日10时30分(不少于5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 月10 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苍溪县农业农村局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
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苍溪县浙水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苍溪县浙水乡新民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汇川街166号1栋 10 层 10 号
邮编:/邮编:/
联系人:文先生(异议受理人)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5984060062 电话:028-82527155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2024 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