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潮白河吴村枢纽重建工程施工

地区:河北 廊坊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水利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18
项目业主
廊坊市水务发展集团
招标代理

廊坊市潮白河吴村枢纽重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市潮白河吴村枢纽重建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冀发改农经〔2023145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廊坊市水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廊坊市水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重建吴村节制闸和牛牧屯防洪引水闸,完善工程管理设施等。拆除重建后的吴村节制闸共计13孔,单孔净宽10.0m,节制闸顺水流方向总长126.3m,由上游段、闸室段和下游段3部分组成。拆除重建后的牛牧屯防洪引水闸为双向引水闸,结构型式采用涵洞式,共计10孔,孔口尺寸4.2m×4.5m(宽×高),引水闸顺水流方向总长125m,由上游段(潮白河一侧)、涵闸段和下游段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以清单和图纸为准。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

(1)吴村闸施工采取分期导流方式,自开工之日至2025531日完成一期围堰内旧闸拆除、基础处理、底板闸墩排架桥梁等混凝土结构件浇筑,汛期可实施不受洪水影响的闸室上部结构,2025101日填筑二期围堰,至2026531日完成二期围堰内的所有建设内容(同一期建设内容)。

(2)牛牧屯防洪引水闸采取一次拦断河床的全断面导流方式,自开工之日至2025531日前完成所有受洪水影响建设项目,至20251130日牛牧屯防洪引水闸全部施工完毕。

(3)具体实施过程中,在不影响以上重要节点功能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施工组织优化。

2.4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

2.5质量要求: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成立不足3年,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成立不足1年,则提供自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的财务报表)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20141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河道堤防建设、河道治理、水库建设或除险加固、灌溉或排水泵站新(改)建、闸涵新(改)建等类型中任意一项按照水利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并经竣工验收合格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的水利工程施工。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截图为证明资料。

3.1.5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要求:均须为专职人员,且不得由投标人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兼任;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类)且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以合同工程是否通过完工验收为准)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水利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人员。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质量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C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4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1119日上午9:0020241125日下午17:00

4.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交易业务-工程建设-填写投标信息】菜单,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指南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121290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B11层,联系人:张利智、张亮,电话:0311-69052036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水利厅

电话:0311-85185928

电子邮箱:/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廊坊市水务发展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115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B11

邮政编码:

065000

邮政编码:

050000

联系人:

王新丽

联系人:

张利智、张亮

电话:

0316-2018639

电话:

0311-6905203618633911094

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高蓬

电话:0316-2920616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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