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JA C2020-926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0122444-0416
3、项目名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交通设施、路名牌等清洗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13.695728(万元)
6、最高限价:313.695728(万元)
7、采购需求:
对东湖高新区内241条道路的交通标识牌、路名牌、新增路灯杆进行巡查、清洗、保洁等服务,范围内包括公安监控低杆4665根、公安监控高杆211根、交通信号低灯杆10010根、交通信号灯高杆2896根、交通指示牌低杆4931根、交通指示牌高杆672根、道路名牌2649根、新增路灯杆1128根。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合同期结束后,若考核良好,可以进行下一年度合同续签,最多可续签2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约定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其资信证明);
(3)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经济处罚承诺书(格式自拟);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声明;
(6)说明: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纳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3、方式:
现场获取。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招标文件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招标文件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上述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以供复核。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可以不提供纸质材料。除必要的原件核对外,投标人能够在线提供的材料,不要求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3)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采购人拒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资格的初审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在接下来的采购过程中,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投标人存在有不实或弄虚做假(等违背政府采购诚信要求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01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1号楼3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027-67880479、027-67880172
2、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大学园路领航园
联系方式:027-876659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联系方式:15172361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红豆、胡添、戴伟红、唐瑞
电 话:1517236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