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3-2024年小额市政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第4标段)【南区片区项目】(项目编号:gzez623dl1002754-4)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13日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15日23时59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020-87159014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7159299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12月13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3-2024年小额市政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第4标段)【南区片区项目】(项目编号:gzez623dl1002754-4)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获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投标下浮率(%) | 7.20 | 6.80 | 7.80 |
得分 | 88.85 | 88.66 | 88.53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人委托的所有工程保修责任期结束止。在该服务期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或委托的金额达到暂定合同总额时(二者以先到为准),招标人终止委托工程项目。工程保修责任期为2年。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人委托的所有工程保修责任期结束止。在该服务期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或委托的金额达到暂定合同总额时(二者以先到为准),招标人终止委托工程项目。工程保修责任期为2年。 |
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13日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15日23时59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020-87159014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7159299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