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薛楼板材加工园新建食用菌生产基地项目

地区:安徽 宿州市
类型
设计
发布时间
2024-11-18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投标报价(万元)/下浮率/费率
380.421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单位名称
砀山县大市成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万元)/下浮率/费率
380.421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投标报价(万元)/下浮率/费率
380.421

砀山县薛楼板材加工园新建食用菌生产基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砀山县薛楼板材加工园新建食用菌生产基地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P-DSGC202408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砀山县万亨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砀城镇旭日路财政局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及电话

陈主任   13733090068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伟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砀城镇时代广场

联系人及电话

张工 13625579555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同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大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砀山县大市成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金舜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砀山县茗果百卉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

联合体牵头人:砀山县亿嘉园建筑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江苏华新城市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徽菇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地址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砀城镇人民西路南侧红源小区

联合体成员: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街道水上公园东路西侧水云华庭D3-12-101、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关帝庙镇孟饭棚村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砀城镇人民东路北侧皇城御街6#545454

联合体成员:南京市江宁区菲尼克斯路70总部基地313402(江宁开发区)、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砀城镇汪集行政村汪集53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砀城镇人民东路东段

联合体成员: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11 号楼、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关帝庙镇薛楼工业园区神湖社区66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投标报价(元/费率%)

98.30%(约3804210元)

97.30%(约3765510元)

98.70%(约3819690元)

工期(日历天)

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实际签发开工令时间为准);运营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0年运营期

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实际签发开工令时间为准);运营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0年运营期

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实际签发开工令时间为准);运营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0年运营期

质量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②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③运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②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③运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②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③运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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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姓名

高展

郑俊杰

代结龙

证书名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

二级注册建造师

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234212103228

234191909204

234111106996

综合评估得分

92.98

91.54

90.51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1日

招标代理费

40000元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砀山县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

桃源居(原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

乡村产业发展股   0557-8095120

 

来源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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