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经开区低效企业资产腾退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文正路等道路交通组织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二次)二标段

地区:安徽 宣城市
类型
监理
发布时间
2024-11-18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投标报价(万元)/下浮率/费率
1106.2228

招标

名称: 广德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广德经济开发区桐汭东路655

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宏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金恒建材市场20302-306

项目名称

广德经开区低效企业资产腾退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文正路等道路交通组织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二次)

项目编号

GDS-GC-GK-2024643

开标时间

2024111409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中安景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屯光大道16号绿地滨江壹号S5 A309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壹佰零陆万贰仟贰佰贰拾贰元陆角贰分(11062222.62元)

工期:21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77

项目负责人:刘海义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书编号:皖1342018201901202、皖建安B20190187740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祁门县老年医院(暨县应急医疗救治中心)建设项目─门诊楼污水管网及挡墙等配套设施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黄山市徽州区供水设施续建项目—二水厂扩建工程项目—出厂供水干管工程(潜口转盘--蜀源、坤沙--唐模段管道铺设工程)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有色建筑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长江路赛博数码广场815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壹佰零陆万玖仟叁佰陆拾贰元壹角伍分(11069362.15元)

工期:21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77

项目负责人:韩瑛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书编号:皖234151567153、皖建安B(2016)0045404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池州高新区康庄路(通港路-棠溪路)综合改造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安庆市石门湖流域(山口片)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伍陆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左店镇左店村街西组1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壹佰零陆万玖仟陆佰陆拾柒元伍角整(11069667.50元)

工期:21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76

项目负责人:金鑫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书编号:皖234181907244、皖建安B20190212900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庐阳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美丽景湾综合体配套道路改造工程)(二次)

项目负责人业绩:庐江县乐桥镇大化村等人居环境整治EPC工程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1.安徽丰尚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长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清单报价更改暂定价,清标不通过;

2.安徽南岳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鼎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西赣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主要资格审查不通过;

3.浙江川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有效期已逾期,主要资格审查不通过;

4.黄山三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使用有效期已逾期,主要资格审查不通过;

5.安徽瑞赢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安全(B)证已逾期,主要资格审查不通过;

6.浙江中用市政园林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主要资格审查不通过。

公示时间

20241118-20241121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1811990305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18225931511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697517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标情况一览表: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来源链接
***
本标讯关联信息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