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3〕78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润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现对环境保护监测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吴中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全线自瓜泾口出太湖,向东经瓜泾港,穿京杭运河,利用吴淞江现有河道拓浚至苏沪交界与上海段河道相接,河道总长61.7km(其中苏沪交界段5.28km)。主要内容包括:河道拓浚整治61.7km(包括堤防、护岸、堤顶防汛道路等);配套扩建瓜泾口枢纽(包括节制闸、船闸);两岸口门实施有效控制,其中吴淞江北支苏申外港线,为减轻苏申外港线三级航道的影响,对北支苏申外港线敞口处理,对其北段(京杭运河?吴淞江段)堤防加固(长17.82km)及两岸支河口门控制代替吴淞江北支苏申外港线口门控制;跨河桥梁工程;对河道整治带来的水系影响进行调整处理。按行政区划分,工程全线共涉及吴江区4.0km 、吴中区 18.34km、苏州工业园区8.32km、昆山市31.04km(苏沪交界段5.28km)。
2.3本次招标内容: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环境保护监测及环保咨询服务招标共设1个合同标段。招标内容为:根据工程环境影响特征,对工程施工区及工程影响区主要环境因子进行监测,掌握环境因子的变化情况和环保措施实施效果,及时发现环境问题,为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完成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和环保竣工验收提供依据。监测内容主要包括施工期水质、环境空气质量、噪声监测、土壤监测等。
环境保护咨询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协助建设单位完成项目的自主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备案工作。
环境保护监理服务主要内容包括施工期全过程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
2.3服务周期:
约96个月,具体为自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环保专项验收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计量认证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近4年内(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环境保护技术服务项目(包含环境监理或环保咨询服务的工作内容)。(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信息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环保类或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6)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7)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15日09时1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拟参加投标单位可自行查勘现场,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其他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主要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
10.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对应的环境保护监理及咨询服务费×100%。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投标报价 | 10 | 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报价最高限价为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对应的环境保护监理及咨询服务费×100%,报价为最高限价×N,N取100%时得0分,N取95%及以下时得满分10分;N取其他值时,采用插入法计算,保留2位小数。 |
二 | 企业综合实力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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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综合实力 | 2 | 投标单位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获得省级及以上环境类相关科技进步奖的,每有1项得2分,最高得2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证书或文件扫描件。 |
1 | 投标单位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每有1项得0.5分,最高得1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
4 | 投标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所承担的环境类项目获国家、行业或省部级优秀工程奖,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4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
1 | 投标单位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
1 | 投标单位具有环境类数据库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1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
2 | 投标单位具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市级的每个得1分,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2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
2 | 投标单位参与主编环境类国家、行业或地方规范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
4 | 投标单位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
三 | 企业业绩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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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类似业绩 | 10 | 投标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如环境类监理或环保咨询业绩等,有1项得2.5分,最高得10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
四 | 人员配置(除项目负责人外)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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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员专业 | 2 | 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以下相关专业:给排水(或市政工程)、应用化学、水文地质、岩土工程专业,每提供一个专业得0.5分,最高2分,人员和专业均不重复计分。提供毕业证或职称证书扫描件。 |
2 | 人员职称 | 6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有中级职称的,一个得0.5分,最高1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一个得1分,最高5分。每人只计一次得分且按高级别记取),本项最高6分。 |
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 |
五 | 服务实施方案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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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项目的理解 | 5 | 对项目的理解:理解充分、准确,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2 | 环境监理工作大纲 | 15 | ①环境监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内容、方法和措施合理、得当,优秀得6-7分,良好得4-5分,一般得1-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②对技术关键、监理要点实施提出好的建议和控制措施的得4分,良好得2-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③合同管理、信息管理、资料归档制度完善的得4分,良好得2-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环境监测工作大纲 | 15 | ①环境保护监测工作大纲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优秀得6-7分,良好得4-5分,一般得1-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②环境保护监测方法、措施合理、得当,优秀得4分,良好得2-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 ③环境保护监测要点合理、得当,优秀得4分,良好得2-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 |
4 | 项目组织实施进度、成果提交计划及保证措施 | 5 | 项目组织实施进度、成果提交计划及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5 | 质量保证承诺及措施 | 5 | 根据承诺及措施与本项目实际情况是否完全相符,保证措施是否科学合理,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6 | 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 5 | 根据进度计划是否与本项目实际情况相符,保证措施是否科学合理,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7 | 售后服务比较 | 5 | 根据投标单位实际情况和能力,提供除招标要求以外得其他售后服务和承诺,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注:
1、评分办法中涉及的证明材料须将原件的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原件的扫描件”中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
2、表中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的有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赋分。
8.其他内容: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如下网站发布: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吴中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所
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商务中心A-19楼
联系人:何妙妙
联系电话:0512-65270365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润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月浜街19号
联系人:孙佳
电话:0512-65857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