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23-2024年度恒泰建设代建市政工程部项目 | 项目编号 | GYY202212039 | ||||
招标人名称 | 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工程部 | 招标代理 | |||||
工程地点 | 苏州工业园区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 | |||
GYY20221203909 | 2023-2024年度恒泰建设代建市政工程部项目长阳街北延 |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 公开招标 | 48000.000000(万元) |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 |||||||
标段规模: | 项目包含长阳街北延(金陵西路~苏虹东路)和娄江大道快速化改造。长阳街北延北起金陵西路交叉口,向南跨过娄江大道及娄江后南至苏虹东路,全长约1.15km,沿线跨越娄江,新建跨娄江桥梁。娄江快速路西起中环东线东侧,东至黄金港附近,路线总长约1.71km。建设内容包括大型土石方、道路、桥梁、雨水、电缆通道、交通导改等工程,工程造价约48000万元。 |
投标保证金是否委托中心管理:是
户名: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80.00
账号:540476221684
1.企业资质要求:
2.项目负责人(总监)资质:
3.企业业绩要求:
4.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6.招标人可以拒绝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7.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苏州工业园区承接工程的;
9.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1.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12.提供企业承诺书,格式不限,但内容须包含本公告中:第7、8、9、10、11条
13.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1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做要求的除外);
1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1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8.其他条件: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②设计单位: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③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④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限2名)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资格预审业绩评审时以联合体牵头方业绩为准。联合体协议需明确以下内容:联合体主体方和成员方、联合体双方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双方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等。
投标人请访问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ipac.gov.cn/dept/ggzyjyzx/,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工程建设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资格预审项目的资审文件(*.JSZS)在本页面下载即可。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3/3/2 9:30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02月17日 至 2023年0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