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西路过江通道

地区:江苏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3-02-17
项目业主
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建宁西路过江通道 工程桥梁伸缩缝采购项目CG-1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宁西路过江通道 已由 苏发改投资发【2018】888号文 批准建设,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地方财政性资金安排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桥梁伸缩缝采购项目CG-1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 即 工程桥梁伸缩缝采购项目CG-1标段 标段
(1)项目概况建宁西路过江通道工程起于江北新区兴浦路与江北大道交叉处,主线设置桥梁上跨江北大道,于江北大道处设置地上枢纽,沿铁路东侧往南,上跨浦珠路和津浦铁路后沿兴浦路铺设,上跨浦滨路后以隧道方式下穿规划横江大道,并在横江大道处设置地下互通,隧道下穿长江后沿建宁西路向东,于惠民路处设置地下互通,工程终于建宁西路与热河路交叉处附近,路线全长约6801米,其中隧道段长约3550米(含敞口段),路基段长约336米,高架段长约2915米。工程设置江北大道互通、横江大道地下互通、惠民路地下互通共三处互通,风塔两座,管理中心一座,并包含相关地面辅道。项目采用盾构隧道方式穿越长江,盾构隧道管片衬砌内径13.3米,外径14.5米。工程起点至横江大道互通按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横江大道互通至工程终点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起点至惠民路互通釆用双向六车道技术标准,单侧行车道宽度3.5米+2×3.75米;惠民路互通至终点釆用双向四车道技术标准,单侧行车道宽度2×3.75米。辅道釆用双向四/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单侧行车道宽度2(3)×3.5米。隧道建筑限界净宽12.25米,净高4.5米。(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建宁西路过江通道工程桥梁伸缩缝采购项目CG-1标段,招标范围为:建宁西路过江通道工程全线桥梁伸缩缝的制作、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服务和质量保证期服务等工作。计划供货时间:2024年1月开始供货,具体供货、安装时间视桥梁施工进度而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投标人应为伸缩缝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是伸缩缝的代理商,应具有其拟供应伸缩缝的制造商的合法唯一授权;

3.2 企业业绩要求:
自2018年2月1日至今,投标人生产的伸缩缝产品(不分规格)至少在一级及以上公路或设计速度不少于80km/小时的城市道路工程中成功使用过5000延米以上。

3.3 企业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及以上级别;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c、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e、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企业财务要求:

3.5 人员资格要求:

3.6 其他要求:

(1)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单信封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2-17 18:00  至  2023-02-24 18:00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6.34:15194/OP/Login.aspx)预约并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标段,交易系统技术服务费最高0元/标段,投标工具技术服务费最高0元/标段,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不组织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3-13 10:3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http://222.190.243.45/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hlht)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9.其他

9.1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993752239。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9.2本项目为南京交通全流程电子招标试点项目,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数字证书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55室激活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登录权限,所携带数字证书需已接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详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预约,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数字证书)。9.3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9.4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9.5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代理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招标文件澄清。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 南京建邺区梅子洲路69号
联 系  人: 吕萍  
电     话: /   
地     址: 南京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A座6楼
联 系  人: 刘兴宇、李扬
电     话: 025-87715119
传     真: 025-87715110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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